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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评|从逝者音容“复活”看人工智能应用与人文社会发展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01 16:36:00    

评论员:胡春雨

又是一年晴明之季,一花一叶,吐露着天地之生机,绽放着生命之光彩,然而中国人总是把最深切的缅怀、最珍重的追忆,融入到春光之中。庄子说:“指穷于为薪,火传也,不知其尽也”,是为薪尽火传,启示世人形骸有限而生命永存。生物之道,春生秋收,是为万物的生发与圆满,中华节俗以春秋两祭连接起逝者、生者与来者,让生命之光照耀万古。清明节,蘸着诗意的春光,书写深邃的哲思,让温润的人文精神,化作淳厚的国风民俗。

祭祖,也就是民间所说的上坟,乃清明节最核心的日程。荀子说:“祭者,志意思慕之情也”,无非出自人类天然的情感,于是“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,状乎无形影,然而成文”,哪怕灵魂无影无踪,却以特定形式连接起情感纽带。人工智能加速了未来的到来,重塑着人类生存的物理空间,如今通过简便的技术应用,可以让逝者的音容笑貌重现于世间,而不再是“状乎无形影”。人们总是以音声和容貌彼此感通,新技术的应用触碰着人们的心扉,勾起灵魂深处的感动,让传统节俗有了新的载体,看得见科技文明带来的进步。

然而令人警醒的是,人工智能可以让逝者“复活”,也可以让真假难辨;可以让逝者音容可观,也可以让逝者不得安宁——如何维护逝者的尊严,避免生者被熟悉的音容欺骗?这个问题不期而至。新的事务总是带来新的问题,科技伦理问题随之凸显,需要纳入法治框架之中。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》第九百九十四条、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看,逝者的肖像权以及姓名和声音同样受法律保护,只不过由逝者的近亲属行使。在法律的世界里,有社会活动的地方就有边界,逝者的人格权未经许可同样不得侵犯。成文法有着天然的滞后性,但应当跟得上经济技术的飞速发展,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失”,用法律智慧将人工智能生成服务纳入监管之中。

总之,现代科技探知着无穷,开辟着无限,可以让人类更强大,也可以让文明更脆弱。在现代化进程中,科技发展要始终与人文精神相契合,取其利而防其弊,服务人类而非解构价值。因为,无论人类走得再远,人本身才是目的。

黄帝四七廿二年季春思农于海右鹊华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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